法律邊界

GPS追蹤、竊聽、侵入住宅——這些蒐證手法違法嗎?

徵信喵編輯室 · 更新於 2026-07-08

⚠️ 本文為通例整理,非個案法律意見;個人狀況涉及法律爭議,請洽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(法扶專線 412-8518)。

以下手法在實務上有明確法律風險,委託前務必向業者確認「不會」使用這些方式:

未經同意在他人車輛裝設GPS追蹤器

法院實務見解認為,以蒐集外遇證據為由跟監、在車輛裝設追蹤器,不能作為侵害他人隱私的 正當理由,可能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(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 30萬元以下罰金)。

侵入住宅、旅館房間拍攝

未經同意進入他人住宅、旅館房間蒐證,可能同時觸犯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 與妨害秘密罪。

竊聽電話、側錄非公開對話

未經他方同意竊聽電話或側錄非公開活動,涉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與刑法 妨害秘密罪相關規定。

跟蹤盯梢造成心生畏怖

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列舉違反意願、反覆或持續的跟蹤、盯梢、監視等 8類行為,若使被跟蹤者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,第18條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 10萬元以下罰金(攜帶凶器等加重情形可處五年以下),且為告訴乃論。

以上為現行法規與公開法律資訊整理,實際個案是否構成犯罪,取決於具體事實與 證據,建議委託前或發現爭議時諮詢律師。

常見問題

業者說「只是幫忙查一下,不算違法」可信嗎?

手法是否違法看的是客觀行為,不是業者的說法。裝GPS、侵入拍攝、竊聽這類手法,不會因為目的是「查外遇」或業者口頭保證而免責,建議自行對照上述法條判斷,有疑慮就諮詢律師。

如果證據是用違法手法取得的,還能用嗎?

以違法方式取得的證據,在訴訟上可能面臨證據能力被排除的風險,委託人與業者也可能同時面臨刑事責任,詳見<a href='/articles/scenario-affair-evidence/'>外遇蒐證正確做法</a>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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