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邊界

通姦罪已經除罪化,抓到外遇還能告嗎?

徵信喵編輯室 · 更新於 2026-07-08

⚠️ 本文為通例整理,非個案法律意見;個人狀況涉及法律爭議,請洽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(法扶專線 412-8518)。

大法官釋字第791號解釋已於2020年5月29日宣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失效,通姦、相姦行為 自此不再是刑事犯罪,檢警不再受理通姦罪告訴,已在偵查或審理中的通姦案件也一併終止。

那外遇還能怎麼處理?

雖然刑事責任已經取消,配偶對於外遇仍可能透過民事途徑求償,包括對配偶主張 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、作為裁判離婚的事由(如與人通姦、不堪同居虐待等法定事由)。詳見 侵害配偶權民事求償的法律基礎

通姦除罪化不影響蒐證合法性的判斷——不管是否要提告,蒐證手法一樣受 哪些蒐證手法違法所列的法律規範限制。

常見問題

那委託徵信社抓外遇還有意義嗎?

有意義,只是目的從「刑事告訴」轉為「民事求償或作為離婚訴訟的證據」,合法蒐證取得的證據仍可作為民事程序的佐證。

除罪化之後,外遇一方完全不用負責任嗎?

不是。外遇一方仍可能面臨民事上的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責任,以及作為配偶訴請離婚的法定事由,只是不會被判刑。

延伸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