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試時可以要求應徵者提供良民證(警察刑事紀錄證明)嗎?
可以,但應限於與工作性質有正當關聯的職務(如金融、保全、教育、照護等),且應取得當事人同意,一般行政職要求提供仍建議先評估必要性與比例原則。
法律邊界
徵信喵編輯室 · 更新於 2026-07-08
企業在招募或任用過程中查核員工背景(學經歷、信用狀況、有無不良紀錄等)本身是 常見的商業行為,但受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,原則上應:
如果委託業者用侵入、跟監、非法取得他人資料庫等方式查核,一樣可能觸法(見 哪些蒐證手法違法), 企業與業者都有連帶風險。建議背景查核以當事人同意提供的資料、公開資訊 (如公司登記、法院公開判決)為主。
可以,但應限於與工作性質有正當關聯的職務(如金融、保全、教育、照護等),且應取得當事人同意,一般行政職要求提供仍建議先評估必要性與比例原則。
個資蒐集與使用是否合法是一回事,能否作為錄用與否的依據則涉及就業服務法等其他規定,建議企業人資另洽勞動法專業意見,不是查得到就一定能用。